关于咨询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的问题
| 信件编号: | 20250304004 | 来信时间: | 2025-03-04 14: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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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件类型: | 我要咨询 | 姓名: | ***** |
| 内容: | 请问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30 学时(一个专题),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,因故 未及时参加学习的,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,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有 所需学时。”这一条怎么理解。比如我要评副高职称,只要在两年内学完450学时就满足要求了吗?谢谢 | ||
| 回复单位: | 市人社局   | ||
| 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市人社局
   答复时间:2025-03-05 16:25
答复意见: 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 您可登录“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官网,点击左下角“马鞍山市继续教育综合管理服务 平台”进行补学,申报评审完成最近一个任职期间内继续教育总学时,其中年均学时达到规定要求,公需科目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即可。 未尽事宜可咨询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,咨询电话:2366835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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